「公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公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9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搞好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和国家计委颁布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大修和改善工程可参照执行。第三条 公路工程验收的依据: 1、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批准的工程设计、概算、预算文件;3、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及图纸;4、批准或确认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5、上级机关对工程的指示文件;6、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标准、规范及国家有关规定等。第四条 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交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主要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和监理工作情况,提出工程质量等级建议。竣工验收由交通部或批准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地方交通主管部门主持,主要是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总结经验教训,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等级。小型工程或简易工程项目,经主持竣工验收单位批准可合并为一次竣工验收。第五条 分段完成的路段或单项工程,具有独立使用价值,可分段交工,经交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全部完成后统一进行竣工验收。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均采取评分法确定等级。其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综合评分85分及以上者为优良;70分以上、不足85分者为合格;70分以下者(不含70分)为不合格。第七条 未经交工验收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交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报请竣工验收。第八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负责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图表、资料,并装订成册,其编制费用分别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承担。验收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第九条 验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通过验收对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作出恰当的评价。对有争议的问题,要从全局出发,充分协商,合理解决。第二章 交工验收第十条 交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工程已按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建成,具有独立使用价值;2、按附录A第三、四部分要求编制完成竣工文件;3、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已准备好总结报告材料;4、质量监督部门已完成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并编写完成了工程质量鉴定书。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全面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应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核实具备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交工验收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养护、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单位代表参加组成交工验收组,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验收。第十二条 工程质量检验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组织,按以下规定分标段进行全面检查:一、路线:最小平曲线半径、最大纵坡和坡长、最小视距的路段应逐一检查;其他路段的半径、纵坡、视距应检查总数的20%以上。二、路基路面:高填深挖(填挖高度大于6米)和水文地质不良地段,对其稳定性、压实度、中心线、宽度、厚度、路拱、边坡、边沟、排水设施等,应逐一检查;其他路段每公里抽查1—2处,路面工程应每两公里抽查一个断面,检验其厚度、压实度。三、大桥和隧道:要求对各部尺寸、标高、各部结构的施工质量、引道和导流、防护工程等应逐一检查量测。中桥应抽查总数的50%以上。小桥抽查总数的20%以上。大桥和特大桥必要时应进行荷载试验。四、涵洞、挡土墙及防护工程:应抽查总数的20%以上。其中,高度在4米以上的挡土墙和孔径在2米以上的涵洞应抽查总数的30%以上。五、互通式立交工程应按路基、路面、桥涵、挡土墙和交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分离式立交及其他交叉工程应抽查总数的50%以上。六、交通安全设施应抽查总数的30%以上。七、沿线服务管理和养护设施、环境保护工程应检查总数的50%以上。八、隐蔽工程和建成后不易检测的分项、分部工程,应审查施工、监理单位和原始资料。九、对竣工图表、资料、文件、工程决算应全面检查核对。第十三条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受检单位工程评分,按单位工程平均得分确定标段工程质量评分值,再按标段工程质量评分值采用加权平均法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即:∑(标段工程质量评分值×该标段投资额)工程质量评分值=-------------------------- 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建安工程费总额或合同工程价款总额)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搞好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和国家计委颁布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大修和改善工程可参照执行。第三条 公路工程验收的依据: 1、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批准的工程设计、概算、预算文件;3、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及图纸;4、批准或确认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5、上级机关对工程的指示文件;6、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标准、规范及国家有关规定等。第四条 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交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主要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和监理工作情况,提出工程质量等级建议。竣工验收由交通部或批准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地方交通主管部门主持,主要是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总结经验教训,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等级。小型工程或简易工程项目,经主持竣工验收单位批准可合并为一次竣工验收。第五条 分段完成的路段或单项工程,具有独立使用价值,可分段交工,经交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全部完成后统一进行竣工验收。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均采取评分法确定等级。其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综合评分85分及以上者为优良;70分以上、不足85分者为合格;70分以下者(不含70分)为不合格。第七条 未经交工验收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交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报请竣工验收。第八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负责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图表、资料,并装订成册,其编制费用分别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承担。验收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第九条 验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通过验收对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作出恰当的评价。对有争议的问题,要从全局出发,充分协商,合理解决。第二章 交工验收第十条 交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工程已按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建成,具有独立使用价值;2、按附录A第三、四部分要求编制完成竣工文件;3、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已准备好总结报告材料;4、质量监督部门已完成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并编写完成了工程质量鉴定书。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全面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应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核实具备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交工验收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养护、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单位代表参加组成交工验收组,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验收。第十二条 工程质量检验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组织,按以下规定分标段进行全面检查:一、路线:最小平曲线半径、最大纵坡和坡长、最小视距的路段应逐一检查;其他路段的半径、纵坡、视距应检查总数的20%以上。二、路基路面:高填深挖(填挖高度大于6米)和水文地质不良地段,对其稳定性、压实度、中心线、宽度、厚度、路拱、边坡、边沟、排水设施等,应逐一检查;其他路段每公里抽查1—2处,路面工程应每两公里抽查一个断面,检验其厚度、压实度。三、大桥和隧道:要求对各部尺寸、标高、各部结构的施工质量、引道和导流、防护工程等应逐一检查量测。中桥应抽查总数的50%以上。小桥抽查总数的20%以上。大桥和特大桥必要时应进行荷载试验。四、涵洞、挡土墙及防护工程:应抽查总数的20%以上。其中,高度在4米以上的挡土墙和孔径在2米以上的涵洞应抽查总数的30%以上。五、互通式立交工程应按路基、路面、桥涵、挡土墙和交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分离式立交及其他交叉工程应抽查总数的50%以上。六、交通安全设施应抽查总数的30%以上。七、沿线服务管理和养护设施、环境保护工程应检查总数的50%以上。八、隐蔽工程和建成后不易检测的分项、分部工程,应审查施工、监理单位和原始资料。九、对竣工图表、资料、文件、工程决算应全面检查核对。第十三条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受检单位工程评分,按单位工程平均得分确定标段工程质量评分值,再按标段工程质量评分值采用加权平均法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即:∑(标段工程质量评分值×该标段投资额)工程质量评分值=-------------------------- 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建安工程费总额或合同工程价款总额)

公路工程验收规范道路工程的施工和验收规范有: 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H202-83B,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GBJ123-88C、砼结构设计、施工规范GBJ10-89D、用于普通混凝土的碎石或卵石的质量标准JGJ53-79E、用于普通混凝土的砂质量标准及测试方法JGJ52-79F、沥青路面施工和验收规范GB50092-96G、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JGJ63-80H、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93I、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46-83J、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44-91K、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2-86L、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M、市政排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90N、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90O、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 道路工程是从事道路的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养护等的一门应用科学和技术。是土木工程的一个分支。

道路工程的施工和验收规范有: 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H202-83B,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GBJ123-88C、砼结构设计、施工规范GBJ10-89D、用于普通混凝土的碎石或卵石的质量标准JGJ53-79E、用于普通混凝土的砂质量标准及测试方法JGJ52-79F、沥青路面施工和验收规范GB50092-96G、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JGJ63-80H、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93I、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46-83J、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44-91K、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2-86L、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M、市政排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90N、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90O、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 道路工程是从事道路的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养护等的一门应用科学和技术。是土木工程的一个分支。

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进一步严格公路工程项目的质量检验和评定工作,提升公路工程的质量要求,加大质量检验关键环节的管控,提高行业管理水平,交通运输部于近日发布了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以下简称新版《检评标准》),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开始施行。新版《检评标准》是对原《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以下简称2004版《检评标准》)的全面修订,在基本保持原有整体框架的基础上,突出其强制性及限值要求,优化评定方法,简化评定程序,合理确定检验评定标准,并进一步明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定位和主导作用。 八大变化1、 取消原标准采用的综合评分法,改为采用合格率法进行质量评定,相应地对分项工程检验项目和标准等进行了全面修订。2. 对适用范围、质量检验评定程序和内容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提高了标准的刚性要求、适应性和可操作性。3 调整修订了部分章节,第3章改为基本规定,原标准第12章环保工程改为第12章绿化工程和第13章声屏障工程两章。4. 调整、修订了部分实测项目质量标准,增加了一般项目的最低合格率要求。5. 调整了部分实测项目的检查频率,在明确标准方法的基础上,鼓励采用精度高、效率高的快速检测方法。6. 增加了结构混凝土外观质量限制缺陷标准和波形梁护栏板之间连接件的要求等。7. 对工程划分进行整体修订,调整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8. 保持与公路工程相关标准的协调一致,调整了相应的检验评定指标、检查方法和内容。基本规定1、一般规定1.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逐级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合同段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和结构功能的工程为单位工程。2、在单位工程中,按路段长度、结构部位及施工特点等划分的工程为分部工程。3、在分部工程中,根据施工工序、工艺和材料等划分的工程为分项工程。1.2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应在施工准备阶段,按检评标准附录A进行划分。1.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完工后,应根据检评标准进行检验,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检查合格。2、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完工后,应汇总评定所属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检查外观质量,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2、工程质量检验 2

为进一步严格公路工程项目的质量检验和评定工作,提升公路工程的质量要求,加大质量检验关键环节的管控,提高行业管理水平,交通运输部于近日发布了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以下简称新版《检评标准》),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开始施行。新版《检评标准》是对原《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以下简称2004版《检评标准》)的全面修订,在基本保持原有整体框架的基础上,突出其强制性及限值要求,优化评定方法,简化评定程序,合理确定检验评定标准,并进一步明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定位和主导作用。 八大变化1、 取消原标准采用的综合评分法,改为采用合格率法进行质量评定,相应地对分项工程检验项目和标准等进行了全面修订。2. 对适用范围、质量检验评定程序和内容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提高了标准的刚性要求、适应性和可操作性。3 调整修订了部分章节,第3章改为基本规定,原标准第12章环保工程改为第12章绿化工程和第13章声屏障工程两章。4. 调整、修订了部分实测项目质量标准,增加了一般项目的最低合格率要求。5. 调整了部分实测项目的检查频率,在明确标准方法的基础上,鼓励采用精度高、效率高的快速检测方法。6. 增加了结构混凝土外观质量限制缺陷标准和波形梁护栏板之间连接件的要求等。7. 对工程划分进行整体修订,调整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8. 保持与公路工程相关标准的协调一致,调整了相应的检验评定指标、检查方法和内容。基本规定1、一般规定1.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逐级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合同段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和结构功能的工程为单位工程。2、在单位工程中,按路段长度、结构部位及施工特点等划分的工程为分部工程。3、在分部工程中,根据施工工序、工艺和材料等划分的工程为分项工程。1.2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应在施工准备阶段,按检评标准附录A进行划分。1.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完工后,应根据检评标准进行检验,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检查合格。2、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完工后,应汇总评定所属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检查外观质量,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2、工程质量检验 2

市政工程验收规范和标准法律分析:市政工程验收规范主要有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等。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一、工序: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二、部位: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三、单位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法律依据:《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条 总则。为加强城镇道路施工技术管理,规范施工要求,统一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等工程和大、中型维修工程的施工和质量检验、验收。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规范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执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法律分析:市政工程验收规范主要有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等。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一、工序: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二、部位: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三、单位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法律依据:《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条 总则。为加强城镇道路施工技术管理,规范施工要求,统一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等工程和大、中型维修工程的施工和质量检验、验收。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规范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执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道路施工验收规范有哪些道路工程的施工和验收规范有: 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H202-83B,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J123-88C、砼结构设计、施工规范GBJ10-89D、用于普通混凝土的碎石或卵石的质量标准JGJ53-79E、用于普通混凝土的砂质量标准及测试方法JGJ52-79F、沥青路面施工和验收规范GB50092-96G、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JGJ63-80H、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I、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46-83J、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44-91K、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2-86L、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M、市政排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90N、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90O、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道路工程是从事道路的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养护等的一门应用科学和技术。是土木工程的一个分支。道路通常是指为陆地交通运输服务,通行各种机动车、人畜力车、驮 道路工程骑牲畜及行人的各种路的统称。道路按使用性质分为城市道路、公路、厂矿道路、农村道路、林区道路等。城市高速干道和高速公路则是交通出入受到控制的、高速行驶的汽车专用道路。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GBJ97-87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_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施工与验收综合性标准规范

道路工程的施工和验收规范有: 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H202-83B,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J123-88C、砼结构设计、施工规范GBJ10-89D、用于普通混凝土的碎石或卵石的质量标准JGJ53-79E、用于普通混凝土的砂质量标准及测试方法JGJ52-79F、沥青路面施工和验收规范GB50092-96G、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JGJ63-80H、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I、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46-83J、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44-91K、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2-86L、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M、市政排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90N、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90O、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道路工程是从事道路的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养护等的一门应用科学和技术。是土木工程的一个分支。道路通常是指为陆地交通运输服务,通行各种机动车、人畜力车、驮 道路工程骑牲畜及行人的各种路的统称。道路按使用性质分为城市道路、公路、厂矿道路、农村道路、林区道路等。城市高速干道和高速公路则是交通出入受到控制的、高速行驶的汽车专用道路。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GBJ97-87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_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施工与验收综合性标准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GBJ97-87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_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施工与验收综合性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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